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Part-whole Relationship in the Annotations of the Classical Works: A Case Study of Lao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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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某种程度上说,经典作品的意义是通过不断的解释被丰富的;但不能否认,作品形成之后,在整体上有基本一贯的思想。而随文作注的形式,决定了注家既要着眼局部,又要兼顾整体;加之注家本身特定的思想背景在解读中难免会介入其中,便形成了较为丰富的经注样态。这个过程所涉及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思想表达,以及由于注家本身思想背景之原因所带来解读中的思想跨越问题颇值得思考。前者决定了不同注家随文作注的风格,后者会丰富注解对象的思想内涵并关涉解读的合理性问题。Abstract: To some extent the meaning of classical works is enriched through the unending interpretations of them. But it cannot be denied that the works have coherent thoughts on the whole that run through them after they are created. The form of accompanying annotations determines how an interpretation could be made—the annotator must look into the parts and give due consideration to the whole. The annotator's specific background and ideological perspective will inevitably play a role in the interpretation as well, resulting in relatively diverse modes and styles of exegesis. In this process, the problem of expression of thought in and between the parts and the whole and the problem of jumping from one system of thought to another in interpretation brought about by the annotator's personal background and ideological perspective are quite worthy of reflection. The former determines different annotators' styles of accompanying annotations, and the latter enriches the thoughts of the work and influences the legitimacy of the interpretation given by each annot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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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Laozi /
- annotations to the classical works /
- part /
- whole /
-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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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文作注是中国古代解读经典的基本形式,在传达经典意义时有其优势。读者每读过一句或一段完整语义的句子,都可以通过注中呈现的训诂和解释理解文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生活经验将之深化。然而,随文作注亦有局限性,其只针对部分经典文字的特点,决定了在部分与整体之间会留下一些空间。此所谓整体,是指所注经典的整体思想,往往通过一套基本概念和文本不同部分的内在联系呈现出来。按照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的说法,一部作品一旦呈现出来,便脱离了作者,作品自身是真实稳定的,对作品确定的理解将成为可能。①此确定的理解,显然指对整体的理解。然而,由于注家所具有的独特生活背景和思想背景,加之经典所涉及的精神和价值内涵需要注家以内在的体验来把握,便可能会出现多样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不能夸大文本的开放程度,经典解读不应跨越经典整体思想的边界。②因此,对经典的部分和整体之间张力的把握便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以王弼、苏辙、薛蕙三家《老子》注为例③,在呈现注家作注不同样态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加以说明。
一. 《老子》注的基本样态
概括言之,随文作注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训诂、以经验说明文意和引申三种基本样态。训诂是在随文作注过程中对字词义的解释及对文意的疏通,是经注中最基础的层面。例如,《老子》十章有“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王弼注有“载,犹处也。营魄,人之常居处也。一,人之真也。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清神能常无离乎?则万物自宾也”,“专,任也。致,极也。言任自然之气,致至柔之和,能若婴儿之无所欲乎?则物全而性得矣”。④薛蕙注有“载,承受也。营,犹荧。荧,精明之意。抱,持守也。一,不二也。用志不分者,其神常存矣”,“致,极也。人始生曰婴”,等等。⑤在众多《老子》注中,除了对词义的训解偶有不同外,有的注家训诂词义多些,有的重在疏通句义,有的对某些字加以音声之训,不一而足。下面将主要说明后两种样态。
一 以经验说明文意
人们认识和理解事物根本上基于经验。在古代经注中,常有在经文原意基础上于经验层面加以充实和说明之情形,以此勾通读者和文本,使文意传达得更加清晰。例如对“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第三章)的注解,王弼注云:“唯能是任,尚也曷为?唯用是施,贵之何为?”⑥苏辙的解释更为丰富:“圣人不然,未尝不用贤也,独不尚之耳。未尝弃难得之货也,独不贵之耳。未尝去可欲也,独不见之耳。”⑦此乃注者依据自身的经验对经意加以澄清。《老子》虽然只讲“不尚贤”而未讲是否用贤,但用贤符合经验常识,“难得之货”亦然。如此注解,实则充实了经典表达的空间,揭示虽未明确表达但符合人们的日常经验道理之一面,从而避免读者的理解出现偏差。
另外,诸如比喻、举例,或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想象之说明,皆属于此类。《老子》五十章有:“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老子》以“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来说明善摄生者无死地,在王弼看来,这是以极端之例说明善摄生者会远离危险。⑧然而《老子》却未明言“人之生动之死地”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形,王弼以经验的比喻对此加以说明:
夫蚖蟺以渊为浅,而凿穴其中。鹰鹯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矰缴不能及,网罟不能到,可谓处于无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饵,乃入于无生之地,岂非生生之厚乎?故物,苟不以求离其本,不以欲渝其真,虽入军而不害,陆行而不犯,可也。赤子之可则而贵,信矣。⑨
如此,举经验中生动形象的事物为例,说明人不可有妄求与贪欲之意,读者会有更切实的体会。另外,我们生活在万物生生不息的世界,对宇宙的发生难免会基于事物产生的经验加以想象。《老子》中多处对道生万物初始阶段的描述,应该也是基于经验的想象;并且所作的描述很空阔,有逻辑上需要澄清的环节,注家亦基于经验加以说明。例如,对“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的解读,史上注者对此句所作句读不同。陈鼓应总结有两种,一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二是“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⑩陈鼓应取第一种,解为“无”是天地的本始,“有”是万物的根源,表明道由无形质落实向有形质的活动过程,“有”是介于无形质到有形质之间的状态。此无形质向有形质活动过程的说明,无疑是建立在事物生成经验基础上的想象。苏辙、薛蕙取第二种断句,如薛蕙解为:
无名、有名,并指道而言。无名者,道之体也。有名者,道之用也。道体虚无,未始有物,无得而名矣。神化变动,自无而有,乃名于有矣。虚无之理,先天地生,此所以为天地之始也。及其有也,则万物自此而生,此所以为万物之母也。或疑道常无名,顾又谓之有名,此何以异于可名邪?夫有名者,非真有形也。特对无名言之,而以为有名耳。且谓之万物之母,非指万物而言也,夫岂可名之比哉?⑪
据此,由道至万物生成乃是一个过程。道,既是天地之始,又是万物之母。“无名”与“有名”是在道生万物时序上不同阶段的称谓。薛蕙对“有名”与“可名”的辨析,说明了“有名”居于无和万物之间,所谓“及其有也,则万物自此而生,此所以为万物之母也”。始,言过程之初,重在道体本身。母,言万物生成之初,指向神化变动中的无和万物之间的状态。薛蕙在道自无而有、万物化生之历时性上,说明了“有名”这一环节,丰富了《老子》未明言的空间。有趣的是,陈鼓应虽以“无”“有”断句,却得出了与薛蕙同样的结论。其实,《老子》四十章就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之说,从字面上已呈现了无、有、万物三个时序。⑫上述注家的解读或有对此的观照。
以经验说明文意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此不赘举。其意义在于,能够为经典表达提供经验背景,让读者有更切实的感受,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经典表达的不足,从而有效地在读者与经典之间建立联系,更好地传达经典的意涵。
二 引申
引申和以经验说明文意之区别在于,后者是在对象的同一解释层面丰富对象所传达的含义及细节,有较多的经验色彩;引申则是在道理上有所发挥,所作的发挥可能符合所注经典的整体语境,也可能不符合。因此,依发挥程度,又可分为在《老子》思想框架中的引申和超出《老子》思想框架的引申。下面略举几例,意在说明问题。
首先,在《老子》思想框架中的引申。
以《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为例,陈鼓应解其中三个“道”字分别为“道理”“言说”和《老子》哲学的专有名词。⑬由是,“道可道,非常道”意为:可以言说的道,不是常道。苏辙注为:
莫非道也。而可道者不可常,惟不可道而后可常耳。今夫仁义礼智,此道之可道者也,然而仁不可以为义,礼不可以为智。可道之不可常如此,惟不可道,然后在仁为仁,在义为义,在礼为礼,在智为智,彼皆不常而道常不变,不可道之能常如此。⑭
苏辙直接讲“莫非道也”。所谓“莫非道也”,意思是一切皆道,一切之中有可言说者,有不可言说者。可言说者如仁义礼智,各有所指,不可互通;而不可说者则在仁为仁,在义为义,在礼为礼,在智为智,乃是仁义礼智的共同依据。道之体不可说,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虽表现不同,但其本身没有变化,故为常道。苏氏理解的“常”有普遍之意,有体用论的意味。在道化生万物结构之中,生万物之前,道为源;化生万物之后,道为体。在此思想逻辑下,以体用论解读可以视为在《老子》思想框架之内,是对《老子》思想的充实。薛蕙与此不同,其注云:“道本无为,若道而可为,乃有为之事,非常道矣。”⑮如此在开篇引申出道体之无为特征,在众多注家中显得很特别。薛蕙和苏辙的引申虽内容不同,但都有对整体的观照,未超出《老子》基本思想框架。
如果说“体用”及“无为”是许多注家意识到的,还有一例则体现了个别注家的敏锐。薛蕙对“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有注云:
欲如性之欲也之欲,犹意也,情也。徼,窍通,物所同之孔窍也。上言有无二者,乃道之本体也。故人当从事于此,得此二者,天下之能事毕矣。常无欲之时,以观察其微妙,盖无思无为,复反无名,是即天地之始也。常有欲之时,以观察其孔窍,盖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是即万物之母也。老子于此,不徒曰无欲有欲,而曰常无欲常有欲者,乃其致意之深也。盖常与妄相反,常则不妄矣,妄则非常矣。一动一静,循天之理,乃其常也。若一涉于私意,是则有我之妄心,而非真常之谓矣。故无为而顺其常者,至人所以全其天也。有为而益以妄者,众人所以流于人也。《易》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亦若老子之言是也。⑯
此说人“常无欲”之时,无思无为之状态,即是“无名”(无名天地之始)之状态,所谓“复反无名”。人“常有欲”之时,自身生机显呈,似万化生生之景象,即是“有名”(有名万物之母)之状态。“常无欲”之时,无思无为与“无名”同境;而“常有欲”之时,含万物化生之机与“有名”同境。薛蕙对“无欲”“有欲”与“常无欲”“常有欲”之辨析很有深意:“无欲”“有欲”是人生之经验状态,“常无欲”与“常有欲”乃是指人在本质上与道之“无名”“有名”相一致的生存结构。在此基础上,薛蕙所言“故无为而顺其常者,至人所以全其天也”,隐含着的众人与圣人之张力,应该是《老子》的核心问题,其价值论由此可以合乎逻辑地展开。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对于《老子》所倡导的生活态度,一般人仅理解为人应当过一种合于道的无为的生活,这是一种价值的要求;薛蕙则在人的生存结构上,说明了人与道合一的基础。如此有趣而深刻的解读,应该没有第二人。在不违背对象整体语境的基础上,薛蕙通过合理地引申,使对象思想呈现得更加丰富。
其次,超出《老子》思想框架的引申。
《老子》有其特有的思想气质,虚静、无为、不争、守弱等关键词决定了其思想边界。由于史上注《老子》者常有不同身份,不但有儒家,还有佛家,因此出现了一些过度解读,从而超出《老子》的思想框架。苏辙便是如此,其解《老子》三十八章首句“上德不德”至“是以无德”云:“圣人从心所欲不踰矩,非有意于德而德自足。其下知德之贵,勉强以求不失,盖仅自完耳,而何德之有?”不惟如此,其注“故失道而后德”至“乱之首”部分,有云:
忠信而无礼,则忠信不见。礼立而忠信之美发越于外,君臣父子之间,夫妇朋友之际,其外燦然而中无余矣。故顺之则治,违之则乱。治乱之相去其间不能以发,故曰乱之首也。⑰
忠信为内,礼为外。《论语》讲“克己复礼为仁”,在儒家那里内与外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苏辙正是此意。其对礼为“乱之首”的理解,着眼于内外之间应有完美的呼应;如不及此,则礼为“乱之首”。这显然非《老子》本意。据《老子》之意,礼之出现是由于内无忠信,故以礼约之。《老子》倡导无为,礼教于此远矣。然而,苏辙自己并不如此认为。他给出了一个孔子与老子互通的解释。其注《老子》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云:“世之贵此三者,以为天下之不安,由文之不足故也。是以或属之圣智,或属之仁义,或属之巧利,盖将以文治之也。然而天下益以不安,曷不反其本乎?”此所谓的反本,苏辙意指反归于本性,所谓:“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而天下各复其性,虽有三者,无所用之矣。”至此,似与《老子》三十八章意同。及其又云:“《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孔子之虑后世也深,故示人以器而晦其道,使中人以下守其器,不为道之所眩,以不失为君子,而中人以上,自是以上达也。老子则不然,志于明道而急于开人心,故示人以道而薄于器,以为学者惟器之知,则道隐矣,故绝仁义弃礼乐以明道。”⑱则知苏氏孔老互通之意,孔子侧重形而下之域论人事,老子侧重形而上之域论天道,二者正好可以调和互通。就此而言,其对礼的正面解读似能自圆其说。然而,具体到三十八章苏注,尽管对礼在儒家思想中的意蕴发挥得很精彩,然其跨度委实有点大,超出了《老子》“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意蕴。
相比于苏辙,王弼和薛蕙对三十八章的解读较为平和。王弼有一大段十分精彩的注解(此处不赘引),其虽有基于儒家思想的“仁义发乎内”之说,亦讲“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故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⑲。整体上看,属于贴近《老子》本义的解读。薛蕙类似,其解礼为“乱之首”有“礼之务施报,则攘臂而仍之,鄉之揖让,适所以为争斗之阶也,故曰乱之首”⑳,亦为贴近《老子》之解读。总之,苏辙此处的过度引申,说明注家在注解之时需要相当慎重,尽管对象中含有符合自身既有的思想背景与价值观念的话头,但解读不能跨越具体语境和文本的整体思想之边界。
二. 随文作注所体现的逻辑顺序问题
从前面举例可知,对同一局部对象解读,不同注家会触及文本整体思想系统中的不同层面,并由此呈现多样性。此种现象之所以存在,表面上是缘于语言的多义性,背后是基于注家对上下文的观照和对整体的不同理解。问题是,对一般的经典而言,局部的含义与文本思想系统应有较为确定的逻辑关联。也就是说,如果整体表现为一种思想系统,那么局部的含义在整体中应有其确定的位置。因此,注家作注朝向系统中不同层面的引申,与所注对象之间可能会存在逻辑距离远近的不同。基于训诂对文义的疏解,以及前面所论以经验说明文义属于直接的解释,可以说与对象没有距离的问题;引申属于间接解释,会因引申的程度而与对象之间体现出不同的距离。显然,说到直接或间接,是从逻辑顺序而言。这里的逻辑顺序指的是注解对象之时,贴近对象步步展开的顺序,所做的引申最好不要有太大的跨越。如前述薛蕙解“道可道,非常道”为“道本无为,若道而可为,乃有为之事,非常道矣”,尽管引申出的“无为”在《老子》整体思想之内,然在相应语境中可知,解第二个道为“为”跨越太大。假如注家遵从恰当的逻辑顺序,在文本整体思想和不同部分的观照之下,从直接关涉的问题到间接引申,形成对所注局部对象的合理把握,则是一种理想的情态。
《老子》的复杂性在于,其相同主题散见于各章之中,没有各归其类的编排。如此特点,决定了如果对同类主题作注都合乎逻辑地步步展开,便会产生许多重复性工作。另外,从读者阅读经注的体验看,逻辑顺序固然重要,但毕竟只是一种理想。事实上,古代注家也可能并没有虑及所谓的逻辑顺序,随文作注表现出了多样化的特点。仍以《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为例,王弼注云“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便是贴近所注对象的直接解释,很清晰,但不如有引申显得那么丰富。薛蕙的注虽有突显道的无为特性之长,然跨越太大。苏辙的注由前述可知,既有朝向体用的引申,丰富了局部经文的内涵,又有在引申过程中对文意的讲明;但其举仁义礼智为例对体用的说明,暗含了对儒家诸德目的肯定,与《老子》整体思想有扞格之处。
如上所言,作注时遵循一定的逻辑顺序是理想状态。实际上注家会表现出各自不同的风格,然只要在对象之部分与整体间建立正面联系,便为合理的解读。而所注与整体不合者,则涉及引申中跨越的合理性问题。
三. 引申中的跨越问题
于《老子》注而言,引申基本上呈现出三种跨越。一种是在《老子》文本的不同部分之间的跨越。像《老子》这种类型的文本,其各章之间虽无严格的逻辑顺序,但仍是一个整体,此种跨越说明注家有对前后文的观照,亦说明注家有整体意识。第二种跨越是在学派之内的跨越。同一学派的不同文本,其整体是这一学派的思想系统,例如薛蕙《老子集解》常引《列子》之语以证其说。第三种是在学派之间的跨越。不同学派之间,可能没有一个整体思想,如前面我们讨论中涉及的儒家与道家之间的跨越。同一文本的不同部分和同一学派内部不同文本间的跨越解读,由于存在共同的根基,可以互相发明;并且在解读中,其思想愈织愈密,会有双赢的结果。不同学派之间的跨越则需要十分谨慎,否则会显得突兀,苏辙对《老子》三十八章的解读便是如此。另外,随着中西方思想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跨越问题也会在中西方思想比较的层面体现出来。例如一直有人倡导儒家和基督教的对话,尽管两者在根本上的差异难以消弭,还是有学者希望在不同的层面求其同。如南乐山就认为耶稣的爱落实到整个社会,与儒家通过礼教把理想落实到整个社会,二者之间有类似之处。㉑但在文明之间用跨越这个词,很可能只能在比较的意义上使用,很难做到相互解释。
前面对引申的说明主要涉及儒家和道家之间的跨越,对此不可一概而论,视注家的儒家意识在《老子》思想的哪个层面介入,存在着程度深浅之不同。同时,视儒家意识的介入是否融通而不着痕迹,也存在着合理与否的问题。一般而言,介入得浅,则较为平易;介入得深,则显突兀。如前举三十八章例中,王弼言“夫仁义发于内”之时,是以儒解老,然而这句关键的话,被他下句“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轻轻带过,似飘雪无痕。苏辙则不然,其站在儒道合一的立场,大有以儒家思想占领《老子》地盘之意。尽管苏辙的解读很有创造性,但与《老子》整体思想很难相融。由此可知,跨越引申应该是有界限的,其界限应在《老子》整体思想结构那里,心存整体意识,顺遂所注对象的文意,方为较为合理的做法。
薛蕙在《老子集解序》中称:“然《老子》之书,学者恒病其难读,盖其辞约,其道大,所谓测之而益深,穷之而益远者也。”㉒可谓知言。《老子》言辞约简,解读空间大,思想涵盖面广,可以为具有各种思想背景的注家提供灵感之源。然而,无论其如何深远,在“测之”“穷之”之时,都要时时观照《老子》的“道”,如放风筝,有线相牵便不会迷失。基于对部分与整体关系的认识,我们可以把注《老子》比喻为画一棵树。《老子》已提供了特征明显的部分形态,其枝干可能指向空间的不同方向,然不离根本。注家需要根据根干的形态及位置,合理地填补上枝叶。枝又有干枝、分枝,叶又有老叶、新芽。只要心中有全树,作画无论是先枝后叶,还是先叶后枝,不管何种顺序,都只是关乎注家的风格与习惯。至于所画是否符合树的长势以及整体形态是否健康壮硕,全看对《老子》的理解程度,引申之价值就在于此。以经验说明文意,由于是基于经验而同读者建立起联系,使对经典的理解更加丰满,就好比让所画之树显得更加立体,色彩更加鲜明,整体看起来更加精美。在经典解释的意义上,忌讳的是在一种树上画出别种树的特征,带来局部的不适感,或强行画成另一种树,造成根本的曲解。然而,我们退一步讲,即便画家画成了另一种树,虽不合理,谁又能说不是为读者提供了别样的审美感受和精神启迪呢?《老子》意旨深远且解读空间广阔之特点,或许正是史上注《老子》者代有其人的魅力所在。
① 狄尔泰:《对他人及其生命表现的理解》,载洪汉鼎主编《理解与解释》,东方出版社,2001,第95页。
② 在此,或许有人提出疑问,对《老子》而言,其成书本来就有一个过程,其思想亦便有一个不断塑造的过程,而后人的解读似可视为此塑造过程之延续,经典本身可能没有所谓的整体思想。此理解夸大了文本的开放程度,尽管文本中相对确定的思想系统也是靠解释呈现的,但是文中的关键词为文本定下了基调,解释不能与之相悖。或者可以说,文本中的相对确定的整体思想表现为一种“气质”,例如《老子》中的“无为”“虚静”“不争”“守弱”就体现出有别于其他学派经典的气质。
③ 王弼《老子注》影响很大,作为玄学家,所注《老子》较为客观地顺依《老子》本身思想脉络。苏辙作为儒者,其注《老子》所带儒家色彩更强。薛蕙是阳明后学,晚年归宗《老子》,其《老子集解》介乎前二者之间,又往往别出新意。本文所引《老子》文取自楼宇烈校释的王弼注本。
④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80,第22-23页。
⑤ 薛蕙:《老子集解》,载《老子集成》(第六卷),宗教文化出版社,2011,第284页。
⑥ 同①书,第8页。
⑦ 苏辙:《道德真经注》,载《老子集成》(第三卷),第2页。
⑧ 王弼注中有“器之害者,莫甚乎兵戈。兽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可知在王弼的理解中,《老子》似是以极端的事例比喻善摄生者有莫大的好处,而非真的陆行、入军一定可以不遇兕虎、不被甲兵。而陈鼓应、王中江将“以其无死地”解读为“没有进入死亡的范围”“不进入到危险的绝境”,则可将“陆行不遇兕虎”等视为实指,即在陆行和入军之中避免危险保全自己。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中华书局,2009,第253页;王中江:《老子》,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7,第198页。
⑨ 同①书,第135页。
⑩ 陈鼓应: 《老子注译及评介》,第55页。
⑪ 薛蕙: 《老子集解》,载《老子集成》(第六卷),第280页。
⑫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注家都如此理解,王弼就不同,其注“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云:“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楼宇烈:《王弼集校释》,第1页)此解中,显然并不存在一个道和万物之间的状态,据其意,王弼的断句应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将“有名”视为“万物”的修饰语,“无”既为天地之始,同时又是万物之母,如此断句便没有无和万物之间的状态,“无”在万物发生之后,转而成为长养万物的本体。另外,王弼注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为“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第110页),将“生于有”解为“以有为生”,意为以自身的存在(有)为生,表现出其对此问题的一贯理解。
⑬ 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第53页。
⑭ 苏辙:《老子注》,载《老子集成》(第三卷),第1页。
⑮ 薛蕙《老子集解》,载《老子集成》(第六卷),第279页。
⑯ 同上书,第280页。
⑰ 苏辙:《道德真经注》,载《老子集成》(第三卷),第17页。
⑱ 同上书,第9页。
⑲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第94页。
⑳ 薛蕙:《老子集解》,载《老子集成》(第六卷),第302页。
㉑ 刘述先:《超越与内在问题之再省思》,载《当代儒学与西方文化宗教篇》,台湾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2006,第41页。
㉒ 薛蕙:《老子集解序》,载《老子集成》(第六卷),第279页。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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