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基本原则与国家制度统合

“一国两制”基本原则与国家制度统合

  • 摘要: “一国两制”作为政治创见与制度创新,不仅提供了世界性范例,也为中国宪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开拓了新领域,其宪法价值显著.在“一国两制”从原则到现实的转换过程中,因“一国”与“两制”的磨合而引发的分歧客观存在.受传统政治思维定势的影响,过往的政治过程更多地聚焦于“两制”的博弈,而没有强化“一国”的大前提.因此,需要专注于“一国两制”的国家制度统合,如现行宪法作为国家法在特别行政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对塑造国家认同与国家共识发挥独特功能.国家制度是国家统合的基础,基本法附件三中列举的“全国性法律”是制度统合的具体体现.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与“一国两制”密切相关的国家制度,如国家宪法宣誓制度、全国性国民(公民)教育、两地居民的“国民待遇”、便捷的通关措施等.“一国”意味着国家制度的统合,是形成国家共识的法律保障,也是“两制”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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