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xible Scale Reconstruction: The Administrative Logic of Urban Innovation Zone Development——An Analysis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Functional Zon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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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城市创新区作为创新要素聚集的区域,超越传统开发区,从生产要素驱动模式转向创新驱动,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创新转型、政府制度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尺度重构理论具有“结构—过程”多重属性,为揭示政府何以推动城市创新区发展提供了理论视角。以A国家级创新功能区为例,对其自设立至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功能区的政府运作过程进行追踪,发现A区的发展是在不改变原有空间权力结构的基础上,以政府再尺度化战略来实现空间治理的策略,呈现柔性尺度重构的特征,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具体来说,城市创新区尺度重构的“柔性”体现为城市空间等级、权力结构、社会网络等以灵活的方式被组织;尺度重构过程则充满了不确定性与机动性,不同层级政府在重构事项协商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协商议价空间。城市创新区发展最终呈现出“国家—区域—地方”等不同尺度共同参与的多尺度共治的治理图景。
Abstract:Urban innovation zones, as hubs for innovation, surpass the traditional production factor-driven development zone model by adopting an innovation-driven approach. These zones are crucial in promoting high-quality urban development, industrial innovation transformation, and government system innovation. The scale reconstruction theory, characterized by its "structure-process" attributes, provides a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on how governments promote urban innovation zone development. Us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unctional Zone A as a case study, this research tracks governmental operations from its establishment to its elevation to a national functional zone. The findings indicate that Zone A's development is guided by a government rescaling strategy aimed at achieving spatial governance without altering the existing spatial power structure. This approach exhibi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flexible scale reconstruction, demonstrating increased flexibility and adaptability. The "flexibility" of scale reconstruction in urban innovation zones is specifically reflected in the adaptable organization of urban spatial hierarchies, power structures, and social networks. The process of scale reconstruction is marked by uncertainty and mobility, allowing significant negotiation and bargaining space for governments at different levels during the negotiation process. Ultimately,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innovation zones results in a multi-scale governance landscape involving the joint participation of various scales such as "national-regional-local."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will help to advance the localized use of scale reconstruction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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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阳(1447—1516),字宾之,号西涯,祖籍湖广长沙府茶陵。李东阳不仅位极人臣,而且是文坛领袖,死后谥"文正",颇有欧阳修之风范;然而却在刘瑾乱政时妥协退让,饱受争议。清代蒋永修为李东阳《怀麓堂稿》作序时便说:"尝观古人身后则论定,独明李西涯先生历二百年褒刺不一。呜呼!西涯何遇于生前,而不遇于身后也?"①然而,这种颇具政治性或道德性的评价有时并不那么纯粹。由于评判者所持立场不同,言说动机也大相径庭,因此建构了李东阳的多重历史形象。那么,我们不得不继续追问,李东阳形象的发展有无历时性的差异?记载李东阳形象的这些文献是否可靠?为什么李东阳形象会出现如此的多样性?如何尽可能还原一个历史上较为真实的李东阳形象?本文拟以李东阳委蛇刘瑾事为中心,对这些问题尝试做一探讨。
一. 三个时段的透视
历史记载的时序性差异往往导致叙事矛盾的产生。一方面,我们或许认为更接近事件发生时间的记载往往比较详实可信,与事件发生时间相隔甚远的记载可能带有人云亦云、不明其理的谬误;另一方面,当时人的记载亦可能处于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遮蔽之下,而后来的人又常常有一种拨云见日的后见之明。因此,如何统一历史记载的时序性差异,在考察事物流变时就显得格外重要。笔者认为,李东阳形象可以分为三个时段来透视,即当世、近世和易代:当世视野是指对李东阳生前时段的考察,近世视野是指对李东阳死后至明朝灭亡时段的考察,易代视野是从清朝的价值建构来反观对前朝李东阳的评价。这三个时段既有文献的一脉相承之处,又有各个时代的人心和底色。
一 当世视野
当世视野,应考察和李东阳生前有过交游的人物,他们可能活到李东阳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在此间有两个要素对李东阳形象的塑造最为关键,一是人物关系,二是利益纠葛。在人物关系要素的评价中,血缘、师生、官场三者构成了最基本的变量。当然,这三者并不是正向恒定的,并不是说血缘等关系深,评价就一定会是正面的,其间具体的评价仍然受到利益纠葛的制约。
此时将李东阳塑造成比较正面形象的一些人,大多是他的门生或者受到他庇护和提拔的同僚之类。邵宝《祭先师文正公文》:"先生于天下,有默旋宏济之功,有允孚中立之德,有大雅振古之言。古称三不朽者,先生兼之。先生我师,而能成我所以生,处我所以为食,盖有罔极之恩焉。"②邵宝是李东阳的门生,本来夸赞老师合情合理,但将李东阳抬到"三不朽"的地位则明显过誉。梁储《贺阁老西涯李公七十诗序》:"不幸值权奸干政,时事一变,又能处之以巽,而行之以渐,包荒持重,图善厥后,卒能感悟明主,殄除元恶。旧章成宪,率由罔坠。反正之功,于兹为大。"③正德五年(1510)秋,刘瑾被诛,李东阳荐梁储入阁,可知二人关系之亲密,梁氏有此语也在情理之中。在李东阳去世之后,谢迁有《哭李西涯》:"死别吞声杜老诗,一吟双泪不胜悲。长笺短札劳频寄,海角天涯慰远思。阳羡卜居空有约,汝南会老更无期。瓣香聊寓平生意,目断寒云北雁迟。"④李东阳、谢迁与刘健三人在内阁时便勠力同心,后刘瑾专权时,李对谢亦多有庇护。这可见谢迁此诗写作之背景。
李东阳与"前七子"的交恶事件,则更能彰显人际关系与政治利益的复杂纠葛。在"前七子"中,尤以李梦阳与李东阳的关系最为曲折。学界认为二人关系的公开恶化是源于康海葬亲事件。正德三年,康海之母去世。康打破旧例,不求内阁阁老为碑表铭传,而自为行状,请李梦阳为墓表,段德光为传。这冒犯了阁老权威,引起李东阳强烈不满。⑤然而,此事件仅能视为二人关系恶化的公开宣言,究其深层原因,还应落脚于李东阳委蛇刘瑾一事。李梦阳是脾气耿直火爆之人,从他以马鞭击落张鹤龄牙齿事件就可明见。他对刘瑾深恶痛绝,势不两立。正德元年九月,李梦阳替户部尚书韩文等草疏攻击刘瑾,二年正月被夺官,三年五月十七日被逮北上。刘瑾欲置之死地,赖康海、何景明等救免,而康海竟因此事被李东阳坐瑾党落职。因此,对于李东阳委蛇刘瑾的做法,李梦阳极为不满。其实,在正德元年九月李东阳留任时,二者关系已经恶化。廖可斌先生说:"它们的矛盾分歧,主要在政治方面。某些在文学上的相互攻击,实亦挟带有政治因素在内。没有后一方面的原因,它们的整个关系至少不会恶化到那种地步。"⑥后又经过正德九年的江西之狱事件,李梦阳怀疑内阁受到李东阳唆使而对他落井下石,更进一步讥讽李东阳文风"萎弱"。在李东阳辞世之后,李梦阳尚有《凌溪先生墓志铭》讥讽李东阳:"柄文者承弊袭常,方工雕浮靡丽之词,取媚于时眼。"⑦"七子"虽属同一文学团体,然由于与李东阳的关系不一,故他们对李的评价亦是迥异。因为政治分歧再加私仇,"七子"中的康海对李东阳批评最为激烈。而何景明因受李东阳恩惠,且诛刘瑾后被李复官,所以一直对李有好感;直至李东阳去世后,何景明还作《怀西涯先生》⑧以示怀念。但随着李梦阳在文坛的影响力日剧,以至后来逐渐形成"进士山东李伯华,相逢亦笑李西涯"⑨的局面。
当然,利益纠葛之外,也要考虑时人因道听途说所致的信息变形。陈洪谟《继世纪闻》:"会天晚,待明旦发旨捕瑾等下狱。左右有以其事密告瑾者,瑾素与李阁老东阳有旧,重其诗文,密以韩文等所劾询之东阳,得其大略。"⑩不知陈洪谟的消息源于何处,竟把李东阳塑造成一个同刘瑾相互勾结的泄密者形象,这是对李东阳最为负面的评价,但却是一则禁不住推敲的谣言(论详后)。
二 近世视野
近世视野,界定在李东阳死后到明朝灭亡这段时间,主要是观察没有直接和李东阳接触过的人对他的评价。在近世视野中,由于去"古"未远,人们对李东阳委蛇刘瑾事仍有较高的关注度。此时的人们已不能亲历当时的现场,而对流传下来的文献有见仁见智的不同角度。
此时,人们对李东阳形象的塑造一般带有厚此薄彼的对比意味。李开先言:"西涯久恨晦庵碎其诗文,简遗心腹人漏言于阉辈。"⑪李开先将李东阳塑造成一个泄密者的形象,但实际上为了赞扬李梦阳:"夫二张八党,势焰熏天,立能祸福人,朝士无不趋附奉承者。崆峒独能明击之,助攻之,可谓威武不屈、卓立不群者矣。"⑫且以上文献出自李开先所作《李崆峒传》,其揄扬李梦阳之心已不言自明。邓元锡说:"史铣曰:往西涯公处于刘瑾、张永之际,不可言臣节矣。士惠其私,犹曲贷而与之,几亡是非之心。景鸣引大义称责,愿削门生之籍。"⑬邓元锡将李东阳塑造成一个失节之臣的形象,其动机与李开先颇为相似,即贬低李东阳以揄扬他者。此段文字出自其《皇明书·名臣》中罗玘的传记。罗玘是李东阳的门生,李被塑造得越不堪,则越能反衬罗的高风亮节。
此时人们会将时局的讨论附会到李东阳身上。明首辅高拱言:"昔正德初,刘瑾弄权,其时内阁,刘晦庵河南人,谢木斋浙人,李西涯楚人。乃西涯通瑾取容,而二公遂去。今六十年矣,事又相符,岂非天哉。予曰:吾安得为刘晦庵,彼时武庙已十有五,西涯只暗通瑾取容,尚顾忌形迹,故晦庵止于去。今上才十龄,荆人阴狠更甚,而不止与保交通,不顾形迹,凡吾一言,当即报保知。"⑭高拱这一段话,实在是妙不可言。他自比为刘健,而将张居正比为李东阳,将冯保比为刘瑾,以张居正与冯保相联合事比之李东阳与刘瑾相勾结事,将自己呈现为一个被驱逐的正直大臣形象。在高拱看来,不仅两件事情相类似,而且李东阳与张居正俱为荆楚之人,简直不能称之为巧合,只能称之为天道轮回了,所以他在此段话中引何仪所言:"天道六十年一周。"⑮
还有一些人对李东阳表示谅解。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后瑾事起,晦庵去,木斋继去,使西涯又去,则国家之事将至于不可言,宁不有负先帝之托耶。则文正义不可去,有万万不得已者。"⑯雷礼《国朝列卿纪》:"东阳以元老调护其间,使国脉不至尽斩,其功不可泯也。"⑰张元忭《馆阁漫录》:"东阳随事弥缝,去其太甚。或疏论廷辩,无所避忌,所以解纾调剂、潜消默夺之功居多,否则衣冠之祸,不知何所极也。或者乃以其依违隐忍、不即决去非之,过矣。"⑱这些都表达了对李东阳的谅解,且赞扬了他忍辱负重、顾全大局的品格。
三 易代视野
易代视野,不仅仅是一个时间距离的拉长,更是在一种新的价值观中对历史的回溯和重构。在易代视野中,最为关键的是正史对前朝一系列事件的解释权,这其中既有新政权合法性的暗示,又包含着正人心的意味。随着正史的定型,官方钦定的人物形象便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几乎完全剔除了李东阳评价的消极一面,将李氏塑造成一位迫不得已、委曲求全、顾全大局、高风亮节的大臣形象。《明史》记载了李东阳多次挽救朝臣的义举,并赞扬他的委曲求全:"刘健、谢迁、刘大夏、杨一清及平江伯陈熊辈几得危祸,皆赖东阳而解。其潜移默夺,保全善类,天下阴受其庇。"⑲传记最后赞扬他"立朝五十年,清节不渝"⑳。文中亦记载了士人对李东阳的一些非议,但重点仍是突出李东阳顾全大局的高风亮节。传记中引用了刘瑾被诛后的李东阳的一封上疏,将其独木难支、心中苦楚无法表露的委屈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臣备员禁近,与瑾职掌相关。凡调旨撰敕,或被驳再三,或径自改窜,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递出誊黄,逼令落橐,真假混淆,无从别白。臣虽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理宜黜罢。"㉑《明史》所塑造的李东阳正是这样一位以大局为重、隐忍求全的正面形象。
《明史》作为正史的官方力量对人物定型的影响是巨大的,而后又经一些人的不断强化,使得李东阳的正面形象逐渐固化。清李绂《狄文惠公李文正公论》:"后之人,自度身当梁、李二公之世,处二公之地,能如梁公受武后宰相之命而即谋反周乎?能如梁公遭难复起、不改初志、卒复其故主乎?能如李文正公尽言极谏、不畏权贵乎?能如李公孤立于群奸众恶之中、不激不随、遇事匡救、委任杨公卒去大憝乎?能如李公位极人臣、仕官五十余年而家无储粟乎?二公而外,未见其人。然则后之人,毋轻议二公也。"㉒作者将李东阳与狄仁杰相提并论,使李氏作为社稷股肱之臣的形象巍然屹立。诚然,《明史》成书在这些论述之后,但是其中关于李东阳的记载是以王鸿绪所编《明史稿》为蓝本的。李绂的行文中明确引用了《明史稿》所言:"横云山人《明史·列传》言焦芳助虐,老成忠直放逐殆尽,东阳多所补救。"㉓清法式善《李东阳论》中说:"是健、迁任其易,东阳任其难;健、迁所见者小,东阳所见者大;健、迁所处者安,东阳所处者危。若东阳者,诚大臣之所为也。"㉔法式善认为请辞是容易的,为了社稷忍辱负重才是困难的,后者正是大臣所应当做的。法式善此论也受到《明史》的影响,他在文章最后专门引用了《明史》传赞的内容。
如果再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明史》会塑造一个正面的李东阳形象?这恐怕要追溯到明末清初易代之际的士人心态。赵园先生《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有对遗民"不死"的讨论:"为此而有生难死易之说;由明清之交到有清一代,论此者不厌其重复。自居遗民者亦须解释其未死、后死、犹存,为其生存的必要性取证,诸如养亲,抚遗孤,存遗文,存国史,以至图恢复(是其意义之尤大者),待后王,等等。"㉕这种"生难死易"的讨论与上述法式善所说"去易留难"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与《明史》赞扬李东阳的委曲求全也一脉相通。当然,清代官方对李东阳形象的正面塑造,并不意味着负面话语的消失。一些前代的看法仍会流传下来,只不过在官方声音的遮蔽下,这种小范围的"报道"已非主流话语。
伽达默尔认为:"每一时代都必须按照它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历史传承下来的文本,因为这文本是属于整个传统的一部分,而每一个时代则是对这整个传统有一种实际的兴趣,并试图在这传统中理解自身。"㉖在三个时段的透视中,随着人心及时代的变迁,李东阳的形象也仿佛一面镜子,折射历史的同时,也折射出当代的底色。
二. 文体学视角的切入
不同文体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这是从审美意义上对文体的认知。然而,对于文体更为贴切的一种解释是,不同文体有不同的作用。而对于学术研究来说,文体学不仅仅是文学研究的门类,更是关乎一切文史研究的基础。因为文体中包含着人们说话时最基本的要素,即立场和分寸。我们只有准确把握文体中所包含的说话人的弦外之音,才有可能破解其中所隐含的密码。对于李东阳形象塑造的考察,如果不引入文体学的视角,则很有可能不理解其中的指桑骂槐之意,而造成南辕北辙之状况。
墓志铭、祭文之类。墓志铭一般是由同死者关系密切的人来撰写,因此也必定多溢美之词,而且可能会隐藏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李东阳墓志铭由杨一清所写,"初刘瑾欲害杨一清,李东阳力救之,一清深德东阳"㉗,由此可知两者关系。杨一清《李公东阳墓志铭》评价李东阳说:"更化以来,值权奸用事,随事应变。所以解纾调济,潜消默夺,天下阴受其赐者,公不自言,而人亦或鲜知之。"㉘这里将李东阳塑造为一个顾全大局、随机应变、解救落难者的形象。又:"时逆瑾柄用,于是刘、谢二公皆得谢去,而公独留。公据案涕泣,连疏恳乞同罢。上素重公,两宫亦言:'旧臣惟此一人,不宜听其去。'瑾不得已,故留之。"㉙这里将李东阳留任归于皇帝与两宫的挽留,没有采用"惟东阳少缓,故独留"㉚的说法,其目的正是避免后世将李东阳的留任归结于李氏与刘瑾有相互勾通事。而写祭文者也同死者关系密切,一般不会有贬斥之词。如谢迁《祭西涯先生文》:"惟公海内文宗,词林人杰。嗟我晚生,幸从后列。"㉛靳贵《祭西涯先生李公文》:"惟公文章山斗如韩退之;通经学古,如欧阳子;朝野倚重,身系安危,如裴晋公。"㉜这些俱是溢美之词。因此,墓志铭、祭文之类,遮蔽了有关李东阳负面形象的事件。如果笃信此类文字,则有可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完美无缺的李东阳。
笔记、野史、杂谈之类。这类文体所记录的多是一些琐屑的纪闻杂录,大多并不考辨事情的真伪,而供谈资消遣之用,甚至有些纪闻愈奇愈怪愈离谱愈受欢迎。比如,关于李东阳泄密者形象的塑造大多来源于此类文体。明李默《孤树裒谈》:"李东阳与瑾有旧,素敬东阳有诗文名,至是,东阳以韩文等所谋泄于瑾。"㉝明陈师《禅寄笔谈》:"韩尚书文同嘱李公梦阳、内阁刘公健共劾奏瑾乞拿问,付之葅醢,上不得已允之,待诘明发,此正一机会而李东阳泄其事于瑾。"㉞明陈全之《辍耰述》记载时人对李东阳委蛇刘瑾事的嘲笑:"李东阳为首相,有士人投以诗云:才名直与斗山齐,伴食中书日已西;回首湘江春草碧,鹧鸪啼罢子规啼。"㉟这些文体对所谓的"街谈巷议"具有天然偏好; 而民间所流传之事,固然有正面之说,然多是所谓负面之"秘闻"。如果笃信此类文字,则有可能看到一个被"负面新闻"缠身的李东阳。
论说文、传记文之类。这类文体一般有一个鲜明的立场,常常表现为"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特点。这类文体常常以自己的论点来取舍材料,使文献成为片面论证的附庸。清沈德潜《李东阳论》:"从来人臣显行其节者易见,隐行其志者难知。东阳之不去,一在保全善类,使诸臣阴受其庇;一在受顾命之重,宁留其身以冀君之悛改,而不忍超然去国以自洁其身。"㊱清吴骞《李东阳论》:"窃谓君子之进退,故宜从容审度,不可随,亦不可激,使东阳闻健之言,即愤然亦挂冠以去,何异于东汉党锢诸人,专尚意气,狥僚友之私,而不顾朝局,亦非纯臣之用心,故姑留以观上意,所谓迟迟去鲁。"㊲这些都是正面歌颂李东阳的论说文。他们先是有一个立意,即真正的股肱之臣应以大局为重而不计较个人的名声得失,再以此来看待李东阳,将其塑造成一个忍辱负重的光辉形象。如果笃信此类文字,则可能看到一个十分完美或者十分不堪的李东阳。
小说、戏曲之类。在今天看来,我们一般将此类文体归为虚构性文学,但是当时的小说、戏曲等具有很多批评现实的功用。比如,《西游记》车迟国国王可能影射嘉靖帝、虎力大仙等妖精讽刺严嵩一党等;《金瓶梅》相传为王世贞作,以西门庆隐喻严世蕃等。这些都可以看出虚构文体的现实意义。王九思曾作《杜甫游春》的杂剧以李林甫隐喻李东阳,其中第二折《朝天子》云:"他狠心似虎牢,潜身在凤阁,几曾去正纲纪,明天道。风流才子显文学,一个个走出去漫天套。"㊳这里很容易将李林甫同李东阳相联系。王九思先是作为"前七子"一员与李东阳诗风相悖,在吏部任职时对李东阳的干儿子李台繁没有特殊照顾,又被人控告讥笑李东阳诗歌,这些都加剧了他与李东阳的矛盾。王世贞云:"敬夫(王九思)有隽才,尤长于词曲,而傲晲多脱疏人。或谗之李文正,谓敬夫尝讥其诗,御史追论敬夫,褫其官。敬夫编《杜少陵游春》传奇剧骂李,闻之,益大恚。虽馆阁诸公亦谓敬夫轻薄,遂不复用。"㊴不过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对于隐喻的判定,因为小说、戏曲并不等同于历史,如果将影射的考证与现实一一对应,则可能陷入索隐派的泥潭;二是应该注意文中作者情感的代入,王九思塑造的李东阳形象可能带有个人偏见,王世贞的说法也不过是因为他本身处于复古派的立场而对茶陵派发难。这些都应该考虑。
史书之类。史书又分为官修与私撰。官修史书持论须中庸,并且符合新朝的价值取向;而私撰史书则可能会代入一些个人感情色彩。考察史书这类文体,则须注意其中曲笔以及旁见侧出的方法。如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刘瑾用事"一节,虽然记载了李东阳庇护朝臣的一些义举,但对李东阳颇有微词。谷氏在行文中还引用御史张芹弹劾李东阳的奏疏:"刘瑾专权乱政之时,阿谀承顺,不能力争。及陛下任用得人,潜消内变,又攘以为功,冒膺恩阴。乞赐罢斥。"㊵虽谷氏未完全赞同张芹所说,但他将此语引入文中却是意味深长。再比较《明史》的记载,则褒贬立见。《明史》记载此事只曰:"为御史张芹所劾。帝怒,夺芹俸。"㊶寥寥数笔,皮里阳秋。谷应泰在文章最后直接跳出来批评道:"夫水自湍也,风又激之;汤已沸也,火又烈之。廷臣自李东阳而下,无不腼颜要地,甘心颐指。"㊷此将刘瑾专权归结于李东阳等大臣的助纣为虐,而李东阳的举动不是所谓的委曲求全,而变成了"甘心颐指"。再对比《明史》所言"东阳悒悒不得志,亦委蛇避祸"㊸,则可以看出《明史纪事本末》对李东阳的批评。而且,《明史纪事本末》是私撰史书,相比《明史》而言,明显感情色彩更为浓重。再如《明史·李东阳传》将李东阳塑造成了一个"立朝五十年,清节不渝"㊹的完美大臣形象,看不出任何批评:"奖成后进,推挽才彦,学士大夫出其门者,悉粲然有所成就。自明兴以来,宰臣以文章领袖缙绅者,杨士奇后,东阳而已。"㊺这里叙述李东阳文学之地位,尽是溢美之词。但《明史·刘健传》言:"东阳以诗文引后进,海内士皆抵掌谈文学,健若不闻,独教人治经穷理。其事业光明俊伟,明世辅臣鲜有比者。"㊻这里虽未直接对李东阳提出批评,但与刘健相对看,则高下立见。自太史公创旁见侧出法,史书中正面人物的本传一般并不大书其负面之事,而是运用曲笔,需要细细咀嚼才能得其中三昧。
从文体学视角来考察李东阳形象的建构带给我们的思考是,学术研究并不在于简单地判定是非,而在于解释原因。学术研究的对象有其自身的立场,学术研究者也有其自身的立场,我们应该考察他们在言说时的动机所在。
三. 言说焦点与历史真实
关于李东阳形象的多方讨论,实际上围绕着几个关键的话题。这些话题构成了塑造李东阳形象的基石,人们往往从这些石块出发,再建构有利于自己论述的人物形象。仔细探究会发现,这样的话语不仅有着盲人摸象的片面,而且也带有逻辑上的漏洞。从这些围观群众的立场动机和逻辑前提的反推下,或许能够触摸到当时事件发生的一些真相。不过,应该要有一种前提的认知,即我们的判断很有可能也会成为一种"管中之豹",甚至成为各种声音里的某一种,但我们并不避讳这种可能性。因为讨论的意义并不在于"谁是谁非",而在于"谁是什么样的是、谁是什么样的非"。
首先,"留任事件"应是李东阳形象建构的一个核心讨论。对于李东阳为什么留任,人们发表了各自迥异的看法。一是,李东阳泄密于刘瑾,故独留。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李东阳与刘瑾有旧,举朝欲攻瑾,东阳泄其谋,因得预为之所,既而刘健、谢迁去位,东阳独被眷留。二公濒行,东阳祖饯欷戏泣,健曰:何用今日哭,为使当日出一语,则与我辈同去尔。"㊼二是,李东阳文名盛,故独留。明焦竑《熙朝名臣实录》:"东阳门徒最盛,初皆以为东阳素有文名,故得不去。"㊽三是,李东阳被皇上、两宫挽留。明杨一清《李公东阳墓志铭》:"时逆瑾柄用,于是刘、谢二公皆得谢去,而公独留。公据案涕泣,连疏恳乞同罢。上素重公,两宫亦言:'旧臣惟此一人,不宜听其去。'瑾不得已,故留之。"㊾四是,李东阳对诛刘瑾事未明确表态,故独留。明薛应旗《宪章录》:"遂准令刘健、谢迁致仕,惟独留李东阳,盖前阁议请诛刘瑾等时,健尝推案哭,迁亦訾瑾等罔休,惟东阳不出一语,遂得独留。"㊿明王世贞言:"史谓请诛瑾等疏实出东阳笔,第太监陈宽等至阁议时,东阳辞颇缓,中人皆以为事不由之,故独留。"
清查继佐《罪惟录》:"刘健、谢迁、李东阳皆顾命臣,持议欲诛之。健愤,至推案哭,迁赞之,独东阳不言。" 如果仔细推敲这几种说法,有些在逻辑上就站不住脚。第一,李东阳先泄密于刘瑾,后又委屈受制于他,后又费心诛杀他,这在逻辑上说不通。第二,李东阳文名盛,谢迁文名亦很大,因为文名只留下李东阳,这显然也说不过去。第三,李东阳被皇上、两宫挽留,然而当时的正德皇帝不问朝政,两宫又有何分量。唯有第四点,符合人性和逻辑。李东阳未明确表态诛杀刘瑾,所以刘瑾对他并没有那么痛恨。观刘瑾当权时的表现,他是想做一些事情来取得他人承认的,所以他还是要留下一些能为自己所用的人;而且,笔者认为,三人不同的结局与各自性格密不可分。《明史》言刘健:"谢交游,键户读书,人以木强视之。" 又言谢迁:"迁仪观俊伟,秉节直亮。" 又总体评价:"刘健、谢迁正色直道,蹇蹇匪躬。阉竖乱政,秉义固诤。志虽不就,而刚严之节始终不渝。" 刘健、谢迁都是比较耿直的人,这类人不要说不容于刘瑾,他们自己都无法接受与一个太监同流合污,而李东阳则并非如此。清代汤斌《拟明史稿》对其评价颇为准确:"好推挽才隽,一时名士群出其门,朝罢讲艺,谈文吐纳风流,而稍近通脱,东阳之病也。" 李东阳是一个性格颇为通脱之人,这种性格"爱之"则可解释成随机应变,"恶之"则可解释成趋炎附势,关键在于阐释者的立场。其次,"为刘瑾作碑文事件"成为李东阳负面形象的一个重要来源。"正德三年十一月,刘瑾创玄真观于朝阳门外,大学士李东阳为制碑文。"
明陈洪谟《继世纪闻》云:"后人传瑾于朝阳门外创造玄真观,东阳为制碑文,极其称颂。人始信前日泄捕瑾等之事为不诬也。" 刘瑾当时权势通天,李东阳势必不能抗衡;如若奋力抗衡,也只会落得去职的下场,李东阳为刘瑾作碑文不过是一时权宜之策。所以明焦竑评价以此事非议李东阳的做法"真所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者也" 。而且,李东阳在修撰《历代通鉴纂要》时明确表示了反对宦官干政的做法,"宦官之祸,始于赵高,盖皆隔绝蒙蔽之术以愚其君,而利其私图","中官擅权而东京亡,此曹魏不远之鉴也" ;如果因为李东阳写过赞美刘瑾的文章而否定他,那么打过黄盖的周瑜岂不是更应该被挞伐?我们应该看到事情的结局,刘瑾被李东阳设计诛杀,周瑜火烧赤壁大败曹军。这是最终的结局。再次,"谥号事件"成为李东阳被嘲弄的一个缘由。明张铨《国史纪闻》:"初刘瑾欲害杨一清,东阳力救得免,一清深德之。至是,东阳病剧,一清偕梁储就问之,东阳奄奄垂绝矣,若有所欲言者,一清知其意,慰之曰:国朝文臣未有谥文正者,请以谥公,可乎?东阳于榻上顿首,曰:荷诸公矣。未几卒。"
明郭良翰《明谥纪汇编》:"谥至文正而极,故宋惟范仲淹、司马光足以当之。我国百余年不轻以授人,李公之在内阁,贪位恋禄,媚附权奸,脂韦沉浮,贻讥伴食,不正莫甚焉,乃反得谥为文正,蔽于党与之私,如天下后世公论何。" 明蒋一葵《尧山堂外纪》:"有无名子改宋人讥京堂诗云:'文正从来谥范王,如今文正却难当。大家吹上梧桐树,自有傍人说短长。'" 所谓李东阳为了谥号向杨一清磕头,不过是好事者之杜撰,其用意不过是用来讽刺李东阳配不上"文正"的谥号。然而,谢迁死后也被授予了"文正"的谥号。就才能与声名来说,谢迁难与李东阳相比;而就政治上的贡献来说,李东阳策划谋去刘瑾要比一开始就愤而致仕的谢迁艰难得多。但如果一开始就认定李东阳与刘瑾同流合污,那么自然也以为李氏不配"文正"的谥号。又次,关于李东阳庇护大臣行径的讨论,应是认识其形象的重要立足点。《明史》有详细记载:"凡瑾所为乱政,东阳弥缝其间,亦多所补救。尚宝卿崔璇、副使姚祥、郞中张玮以违制乘肩舆,从者妄索驿马,给事中安奎、御史张彧以核边饷失瑾意,皆荷重校几死。东阳力救,璇等谪戍,奎、彧释为民。三年六月壬辰,朝退,有遗匿名书于御道数瑾罪者,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执庶僚三百余人下诏狱。次日,东阳等力救,会瑾亦廉知其同类所为,众获宥……刘健、谢迁、刘大夏、杨一清及平江伯陈熊辈几得危祸,皆赖东阳而解。其潜移默夺,保全善类,天下阴受其庇。"
假使李东阳一心一意依附刘瑾,那么这些庇护大臣的事迹,在逻辑上便无法讲通。最后,通过讨论李东阳与刘瑾集团中焦芳的关系,可以看出其间人物关系的复杂性。《明史》:"瑾既得志,务摧抑缙绅。而焦芳入阁助之虐,老臣、忠直士放逐殆尽。东阳悒悒不得志,亦委蛇避祸。而焦芳嫉其位己上,日夕构之瑾。先是,东阳奉命编通鉴纂要。既成,瑾令人摘笔画小疵,除誊录官数人名,欲因以及东阳。东阳大窘,属芳与张彩为解,乃已。"
此处记载可谓自相矛盾:焦芳对李东阳深恶痛绝,然而李东阳落难寻求他帮忙,焦芳反而答应了,岂不是奇哉怪也。那么此处透露出两种可能性。第一,焦芳之所以帮助李东阳,两者在某些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其实细究可以解释,因为焦芳也挂名《历代通鉴纂要》,刘瑾如果发难李东阳,那么难免保证不会殃及焦芳。第二,《明史》对焦芳的描绘有失实之处,焦芳可能并没有那么不堪,而且他同李东阳的关系可能并没有那么糟糕。焦芳排斥南人,《明史》曰:"芳深恶南人,每退一南人,辄喜。虽论古人,亦必诋南而誉北,尝作《南人不可为相图》进瑾。" 刘瑾是北人,比较重用北党大臣。而正德五年刘瑾被诛后,朝中许多北人因与刘瑾关系密切而被逐,此后内阁大权又重新落入了南人之手。北人在政坛与文坛上的优势也从此一蹶不振,从而失去了历史的话语权,而对南人尤恶的焦芳自然成了史书大加挞伐的对象。王鏊《震泽纪闻》批判焦芳的三个罪名是"依附刘瑾、不学无术和压制南人" ,这是后来的《明史》以及其他诸多文献中焦芳形象的主要来源,其中的水分可想而知。而李东阳与焦芳本是同年,在弘治十六年(1503)三月二十五日,李东阳、刘大夏、焦芳等十人在闵珪宅第聚会,十人均为英宗天顺八年(1464)甲申科进士,有同年之谊,其后特请画工绘制群像《甲申十同年图》,并各自题诗纪念。李东阳作《甲申十同年图诗序》赞赏了此次参与聚会的十位志同道合的同年:"今吾十人者,皆有国事吏责,故其诗于和平优裕之间,犹有思职勤事之意。" 可见此时焦芳与李东阳关系是不错的,至于后来政治利益的分化,不能简单理解为老死不相往来的仇敌。"阉党"不过是一个后见之明的概念,是胜利者为清理失败者而加扣的帽子。在这种情形下,人的丰富性也一同被阉割了。人们自然而然地以为,焦芳是"阉党",李东阳不是"阉党",那么二人便势如水火。其实,李东阳可能与焦芳关系不错,刘瑾也可能表面上对李东阳尊敬,这些都是有可能的。海登·怀特曾提出了"历史诗学"的概念。他区分了历史存在与历史文本的不同,历史存在是历史上客观发生的事件,而历史文本则是根据历史客观存在进行叙述的文本。然而历史文本和历史存在不可能完全重合,我们所了解的历史,是根据一代代历史文本的叙述形成的。于是,虚构成了无法避免的事情。但历史同文学的记叙不同,历史不能像文学一样逃离历史事件,而要立足于事件本身。从此种意义出发,我们仍要去探究历史上真实的李东阳形象,哪怕这种真实是相对的真实。
透过三个时段的考察、文体学视角的切入以及围绕着李东阳形象争议的主要话题的解读,我们可以对李东阳形象形成一个多维的认知,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已经解决了李东阳形象的争论问题。伽达默尔曾提出"视域融合"的概念,是指解释者在进行解释时都是带着自己的前见从自己当下情景出发,去和文本"视域"相接触而获得文本意义,从而发生解释者视域、文本视域和当下情景视域融合的现象;但由于古今之差异等因素,完全意义上的"视域融合"不可能达到,而新的理解又会随着时间推移变为先见。从此种意义上说,关于李东阳的形象争论势必会延续下去。但或许更为重要的并不在于争论的对错与否,而在于我们在解释争论的同时,也在解释我们自身。
① 蒋永修:《怀麓堂稿旧序》,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岳麓书社,1984,第450页。
② 邵宝:《祭先师文正公文》,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82页。
③ 梁储:《贺阁老西涯李公七十诗序》,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74页。
④ 谢迁:《归田录》卷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⑤ 张治道:《翰林院修撰对山康先生状》,载黄宗羲编《明文海》,中华书局,1987,第4545页。
⑥ 廖可斌:《明代文学思潮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第154页。
⑦ 李梦阳:《凌溪先生墓志铭》,载《空同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⑧ 何景明:《大复集》卷二十五,明嘉靖刻本。
⑨ 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丙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274页。
⑩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中华书局,1997,第71页。
⑪ 李开先:《李崆峒传》,载李开先著,卜键笺校:《李开先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928页。
⑫ 李开先:《李崆峒传》,载李开先著,卜键笺校:《李开先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929页。
⑬ 邓元锡:《皇明书》卷二十五,明万历刻本。
⑭ 高拱:《病榻遗言》,载《高文襄公集》卷四十四,明万历刻本。
⑮ 高拱:《病榻遗言》,载《高文襄公集》卷四十四,明万历刻本。
⑯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八,明万历七年张仲颐刻本。
⑰ 雷礼:《国朝列卿纪》卷九,明万历徐鉴刻本。
⑱ 张元忭:《馆阁漫录》,载余来明、潘金英校点:《翰林掌故五种》,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第540页。
⑲ 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1974,第4823页。
⑳ 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1974,第4825页。
㉑ 张廷玉等撰《明史》,中华书局,1974,第4823页。
㉒ 李绂:《狄文惠公李文正公论》,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66页。
㉓ 李绂:《狄文惠公李文正公论》,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65页。
㉔ 法式善:《李东阳论》,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70页。
㉕ 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第40页。
㉖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洪汉鼎译,商务印书馆,2007,第403页。
㉗ 黄光升:《昭代典则》卷二十三,明万历二十八年周日校万卷楼刻本。
㉘ 杨一清:《李公东阳墓志铭》,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56页。
㉙ 杨一清:《李公东阳墓志铭》,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54页。
㉚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2页。
㉛ 谢迁:《祭西涯先生文》,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73页。
㉜ 谢迁:《祭西涯先生文》,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73页。
㉝ 李默:《孤树裒谈》卷十,明刻本。
㉞ 陈师:《禅寄笔谈》卷八,明万历二十一年自刻本。
㉟ 陈全之:《辍耰述》卷二,明万历十一年书林熊少泉刻本。
㊱ 沈德潜:《李东阳论》,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67页。
㊲ 吴骞:《愚谷文存》卷六,清嘉庆十二年刻本。
㊳ 王九思:《渼陂集》,传文图书出版社,1976,第1447页。
㊴ 王世贞:《王世贞著辑词话》,载邓子勉编《词话全编》,凤凰出版社,2012,第1462页。
㊵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2018,第648页。
㊶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4页。
㊷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2018,第648页。
㊸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2页。
㊹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5页。
㊺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4页。
㊻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17页。
㊼ 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七,明万历刻本。
㊽ 焦竑:《熙朝名臣实录》卷十一,明末刻本。
㊾ 杨一清:《李公东阳墓志铭》,载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54页。
㊿ 薛应旗:《宪章录》卷四十四,明万历二年刻本。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华书局,2013,第1792页。 查继佐:《罪惟录》,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第2625页。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10页。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19页。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9页。 汤斌:《拟明史稿》卷十七,清康熙二十七年刻后印本。 徐学聚:《国朝典汇》卷一百三十五礼部,明天启四年徐与参刻本。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中华书局,1997,第72页。 焦竑:《熙朝名臣实录》卷十一,明末刻本。 李东阳等撰《历代通鉴纂要》,清光绪二十三年广雅书局刻本。 张铨:《国史纪闻》卷十二,明天启刻本。 郭良翰:《明谥纪汇编》卷二十五,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蒋一葵:《尧山堂外纪》卷八十七,明刻本。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2-4823页。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4822页。 张廷玉等撰《明史》,第7836页。 王鏊:《震泽纪闻》卷下,明末刻本。 李东阳:《李东阳集》第三卷,第40页。 -
表 1 城市创新区与传统产业区的区别
比较维度 城市区域发展模式 传统产业区 城市创新区 驱动机制 要素驱动 创新驱动 产业类型 劳动力或资源密集型 知识、技术密集型 评价导向 GDP增长 全要素生产率 产业载体 工业园区、新城 科技园、科学城 政府体制机制 管委会形式注重土地规划、招商引资等部门 管委会形式注重知识产权、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等部门 政策导向 廉价生产要素供给 完备的城市功能区域 表 2 柔性尺度重构与刚性尺度重构比较
比较维度 空间调整形式 区域空间调适 行政区划调整 理论视角 柔性尺度重构 刚性尺度重构 空间层级 不断跃迁 基本保持稳定 组织架构 管委会形式、法定机构 传统政府机构 组织层级 高配 通常与政区级别一致 职责权限 多层级政府职责权限叠加 本级政府职责权限 变迁过程 具有较大的协商空间 具有一定的协商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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